來源: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門戶網站
發布時間:2019-07-31 15:1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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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)
(一)
任命張軍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免去方潔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。
免去郗琳、岳冰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。
(二)
任命葉文勝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。
(三)
免去張軍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。
(四)
免去趙輝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員職務。
(五)
任命宋紅偉為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。